上海计划内生育第二胎,产妇可以获得多少产假假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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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07-09-07 15:42:19
>>>>>>>>提问上海计划内生育第二胎,产妇可以获得多少产假假期
该产妇是晚育性质的,生育计划内的第二胎。她先生是德国人,符合国家
生育第二胎的政策。
请问,她是可以休息3个月,还是4个月,或者是3个半月的产假。
最好提供劳动法支持一下。
非常感谢!
休闲 居 编 辑
>>>>>>>>休闲养生网回答:《劳动法规定》计划内二胎同第一胎的相关法律规定。
企业女职工生育时的正常产假90天,其中包括产前假15天。难产的增加15天。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妇女婚后符合产假、优待假和保健期间工资照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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