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宜饮“三精水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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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  发布时间:2006-12-22 03:07:38
          
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不宜饮“三精水”
  “三精水”是指用糖精、香精和色素对制的饮料。我国食品卫生法规定,这种“三精水”饮料是严禁生产和销售的。
休   闲  居   编   辑
  因为“三精水”中,不含有能被机体吸收的营养成分,饮用后,不但不会使机体受益,相反,却会不同程度地损害人体健康。
  糖精。进入人体后,不能被人体吸收利用,大部分由尿排除。对糖精的安全问题,目前尚有争议。我国食品卫生标准中规定,糖精用量不得超过0.15克/公斤。
  香精。是各种食用香料,加以稀释调剂而成的食品增香剂,仅作为调节食品的香味而用,并不含有人体吸收的营养成分。
  色素。无论是天然色素,还是人工合成色素,都是用来改善食品的外观色泽的,绝大部分都不含有被吸收的营养成分,却有相当一部分色素,具有显著的致癌、致畸、致病作用。因此“三精水”不宜饮用。
来源:找到啦
日期:2001.7.28
            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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