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省药监局确定“藏鞭固精丸”和“减肥健身胶囊”为假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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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  发布时间:2005-10-19 16:02:23
          
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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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    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,不要购买和使用市场上的“藏鞭固精丸”和“减肥健身胶囊”两种假劣药品。据了解,标示为宁夏仁康制药有限公司(宁夏回族自治区没有宁夏仁康制药有限公司)生产的“藏鞭固精丸”为假药;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曾生产过中药保健药品“减肥健身胶囊”,但自1992年后不再生产,该产品生产批准文号“浙卫药健字(1996)第1131号”已于2001年被撤消。目前在市场上出现标示衢州巨泰药业有限公司(浙江省没有衢州巨泰药业有限公司)生产、批准文号为ZZ-2810-浙卫药准字(1996)第1131号的“可心减肥健身胶囊”、“粉佳人减肥健身胶囊”为假药。 
 
 (转摘自“医药快讯信息网”)   | 
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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