麻疹·腮腺炎·风疹活病毒疫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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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  发布时间:2004-08-08 17:29:52
          
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药物名称:  |               麻疹·腮腺炎·风疹活病毒疫苗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药物别名:  |               Live Measles,Mumps & Rubella Virus  |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英文名称:  |               MMR II  |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  明: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   本疫苗是用于免疫预防的活病毒疫苗,包括麻疹减毒株、腮腺炎病毒株、风疹减毒株。三种病毒首先混合,然后冻干,不含防腐剂,配制后,呈透明的黄色。除上述成分外,本药还含有大约25 μg的新霉素,少量山梨醇和水解的明胶作为稳定剂。2-8℃,避光保存。疫苗配制后仍应在2-8℃避光保存。且在8小时内使用。  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功用作用:  |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用法用量:  |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意事项: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    妊娠妇女,对本药任何成分和/或鸡蛋(活麻疹疫苗和腮腺炎疫苗是通过鸡胚细胞培养而产生的)过敏者,发热性疾患患者,活动性、未治疗的结核病患者,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病人禁用。血恶液质、白血病、淋巴瘤或其它影响骨髓或淋巴系统的恶性肿瘤患者。免疫缺陷状态,包括AIDS病人、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临床多发感染的病人,细胞免疫缺陷的病人,如血内丙种球蛋白过少和异常的病人,家族中有先天性或遗传性免疫缺陷史者,只有证实了具有免疫能力后才能接种疫苗。 15个月以内的婴儿因有来自母体的剩余麻疹抗体存在,可能对疫苗中的麻疹成分不产生应答。对于难以实施免疫计划的遥远偏僻地区的人群,以及15个月以下自然麻疹感染的高危人群,早期免疫接种是必要的。在上述情况下12个月以前免疫的婴儿,应在15个月时再次免疫。年龄在12-14个月的大多数婴儿较容易产生免疫应答,为了避免这些婴儿不产生免疫应答,在他们上学后应追加一次接种。有证据表明,1岁以内的婴儿进行免疫后,当以后再次免疫时,可能不能产生持久的抗体水平,由于再次免疫时可能出现免疫应答失败,所以应对早期接种的方法进行全面权衡。对于以前没有接种过风疹疫苗的易感孕妇的婴儿应尽快接种。    本疫苗应与其它疫苗间隔1个月或以上使用,如有必要同时接种白百破和针剂脊髓灰质炎疫苗,应用不同的注射器,在不同的部位接种。休  闲   居 编   辑    接种前应先准备好急救措施,对于过敏反应及时给予适当处理。    有个人或家族惊厥史、脑外伤史者应慎用。    感染了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的儿童和年轻人,但无明显的临床症状可以接受疫苗,但应仔细监测病人是否会患此疫苗预防的疾病。    输血或输血浆,注射人体免疫球蛋白者,3个月后才能接种疫苗。    本疫苗对个别人的结核菌素实验可能产生暂时性的抑制,所以要做结核菌素试验,应该先于接种或同时进行。    对妊娠和哺乳的影响 妊娠妇女接种后是否会引起胎儿受害或影响生殖能力尚不清楚,所以,妊娠妇女不应接种疫苗,而且接种了疫苗的妇女在3个月内应避免妊娠。母乳是否能分泌出麻疹或腮腺炎病毒尚不清楚,近来研究表明:喂乳妇女接种活性减毒风疹疫苗后,母乳中可分泌出这种病毒,并能传播给吃奶的婴儿,血清学证实这些婴儿已发生风疹感染,但不表现出严重的症状,临床典型的表现为温和的获得性风疹感染,所以喂乳妇女慎用本疫苗。   |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            
        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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